專家籲平日預演 遇火警帶備「逃生三寶」
2024-04-11 00:00祝融之禍難防,逃生要有法門。消防處透露今次出事的華豐大廈內有35間持牌賓館,且不少單位被分間成劏房,內部結構勢較一般住宅更複雜。前消防處長、香港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顧問林振敏向《星島》表示,在火警中要增加逃生機會,首要是平日要熟悉大廈內的走火通道和逃生路線,也要進行「預演」熟習應對火警方法。他提醒,在走火警時最重要帶備「逃生三寶」,即濕毛巾、鑰匙及手提電話,「離開房間時以濕毛巾掩鼻,可保護氣管避免吸入煙霧;若發現外間情況較屋內危險,亦可隨時用門匙開門返回安全地方;手提電話則可用來求救,通知消防人員自身受困位置。」
火頭較遠不一定離開單位
面對大火「走與不走」,林振敏坦言無固定答案,需要按照實際情況應變,一般而言樓宇的耐火性能最少可堅持1至2小時,防火門「最低限度可耐燒半小時」。他又謂,若確定火頭相距較遠,如「在樓上數層、或在樓下5、6層」,則不一定要離開單位。
對消防指今次起火位置在大廈1、2樓大堂,且1樓有大量燈箱等塑膠物品堆積,消防顧問梁錦得指塑膠燃燒時,每公斤可釋出約40焦耳熱力,較木材高一倍,而今次大火有死者倒臥在7至8樓的梯間,反映火勢當時蔓延得十分迅速,推測現場「既高溫又大煙,完全不適合走火警,簡直地獄一樣。」他續指,若樓梯不適合走火警,居民最安全的做法便是留在單位等待消防救援。
結構工程師倪學仁則表示,華豐大廈雖然有多個劏房單位,惟相信住戶不會超過《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總人數上限,居民只要順利到達走火通道,理應可安全逃生。他認為,不少火警隱患屬樓宇管理問題,如住客在賓館違規用明火、沒有保養滅火筒等防火設施,或者防火門被阻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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