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5年124公務員遭革職

2024-04-12 00:00

過去5個財政年度,有1124名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而需接受紀律行動和懲處。
過去5個財政年度,有1124名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而需接受紀律行動和懲處。

審核2024至25年度開支預算的立法會特別財會將於本月15日至19日展開,共設21節。政府昨日公布部分書面回覆,勞工界議員周小松、選委界議員陳曼琪均問及公務員紀律情況,公務員事務局指,在過去5年,有1124名公務員需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當中有124人被革職;過去2年則分別有3734及3863名公務員辭職。
根據政府回覆,在124名被革職公務員中,包括總薪級表第14至49點16人,總薪級表第14點以下46人,督察級公務員6人,員佐級公務員56人。至於革職的原因主要涉及不當行為或刑事罪行,涉不當行為遭革職者有50人,當中以未能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的最多有21宗,其次是擅離職守或不守時者有20宗;因刑事罪行而遭革職的則有74人,最多涉店舖盜竊或盜竊有18宗,其次為性罪行有14宗。至於處理速度,當局指需召開紀律聆訊的個案中,74%可在9個月內處理,毋須聆訊的個案中,95%可在3個月內處理。

在過去5個財政年度,1995個須接受簡易紀律行動個案中,有1124名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而需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當中涉及嚴重違規違紀的524宗個案中,最常見的3類個案依次為違反政府或部門規則及規例、疏忽職守、提供虛假資料或文件等。至於被法院裁定干犯刑事罪行並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的個案共600宗,大部分為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個案,其餘個案包括盜竊、欺騙或欺詐或偽造文書等。

不過,公務員事務局並未正面回應處理紀律個案的人手編制及開支,解釋稱因「涉及不同組別人員參與」,故難以分開列出其人手編制及實際開支。
2年超過7000人辭職

另外,在2021/22至2022/23年度,公務員辭職人數分別為3734及3863人,平均每年涉及約200個公務職系,辭職原因包括健康或家庭理由、進修、轉職等。當局指,會繼續留意招聘情況,提醒各政策局或部門及早制訂人力計劃,適時展開招聘和加強宣傳工作,以填補空缺。當局又預計,由2023/24至2027/28年度的5年間,每年平均約有5100人達正常退休年齡。

特區政府在2022年《施政報告》曾提出,在去年第一季度更新《公務員守則》,又在去年《施政報告》中指目標是今年第一季或之前會發出更新版《守則》草擬稿。選委界議員簡慧敏問及相關進度,政府回應指已在去年12月發出更新版《守則》諮詢稿,諮詢期在今年1月19日結束,大部分支持更新《守則》,也有一小部分是查詢或提出修訂建議,政府會在整理意見後敲定更新版《守則》,期望可在今年內盡快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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