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涉串謀作出爆炸案今開審

2024-04-23 00:00

屠龍小隊案今開審,法庭最終選出6女3男陪審員。
屠龍小隊案今開審,法庭最終選出6女3男陪審員。

「屠龍小隊」部分成員與其他人疑計劃2019年12月民陣遊行期間,在灣仔軒尼詩道以爆炸品伏擊警方,並安排槍手射擊警員。6男1女被告涉嫌有份參與計劃或籌集計劃資金,7人分別否認串謀爆炸、謀殺及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活動等罪,高等法院昨遴選陪審團,有陪審員稱認識辯方團隊大狀、獲法庭豁免擔任。法庭最終選出6女3男陪審員,押後至今早8時45分開審,料控方今天將讀出開案陳詞。 

7名被告依次為23歲張俊富、21歲張銘裕、22歲嚴文謙、25歲李家田、30歲賴振邦、25歲許湛榮及24歲劉佩凝。劉續准保釋,其餘被告均須還柙。

法庭昨從數十人中抽選陪審員,其中2男3女提出理由、要求豁免出任本案陪審員,有男陪審員披露自己認識辯方團隊中的容潔礬大律師,兩人為中學同學,法官張慧玲遂豁免他出任。1名女子表示自己近日須到外地公幹,另有1男1女分別稱自己在未來數月內有計劃外遊,張官並不接納3人理由,惟控方及辯方分別行使否決權,反對3人出任陪審員。
7人否認串謀爆炸謀殺等罪

此外,一名女子透露自己任職勞工處及最近在跟進調查工作,控方亦行使否決權,另有一對男女因不諳中文,而本案以中文審訊,故亦獲豁免。

法庭最終抽出3男6女陪審團,張官在庭上表示,本案審訊為期60日,預計會審至7月18日,但不保證能準時完結,為了減少對陪審團造成的不便,審訊將於每天8時45分開庭、審至下午約1時45分,中途會有兩次小休。
   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李、賴及許,同被控一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1日至12月8日在香港串謀黃振強、吳智鴻、蘇緯軒、彭軍壕、林銘皓、梁政希、張堅順及其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受重傷,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兩個爆炸性裝置;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
選出3男6女 審訊60日

上述6男另被控同日同地串謀謀殺警務人員;李另被控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指他管有一枝手槍、 一個彈匣及14發彈藥。

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指她於2019年8月1日至12月9日在香港串謀黃振強及其他人提供或籌集財產,並有意圖或知道該財產將用作一項或多於一項恐怖主義行為。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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