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稱玩「火車捐山窿」被碰胸
2024-04-30 00:00
港大護理系女新生疑於迎新營時,被同營參加者非禮,涉事20歲男學生否認非禮及普通襲擊罪,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受審。事主X供稱於Disco Night的舞池內玩「火車捐山窿」時,被人從腋下向下掃至盆骨位置,其手指觸及胸部;又於凌晨時份在房間聊天時,被借手臂以「示範撩女仔」,後知悉兩人為同一人,感到很不舒服和「核突」。
被告鄧皓然,被控非禮及普通襲擊罪。辯方表示將就首罪爭議被告並不在現場;而次罪則不爭議在場,亦同意有「掂到左前臂」,但爭議是否構成普通襲擊。
回宿舍被告知被非禮
X指,當時在舞池的人興起玩「火車捐山窿」,同組組員女子A則在她後面、搭住她的膊頭。期間,她感到有人從後伸手到她兩邊腋下,向下掃至盆骨接近臀部位置,其手指觸摸到她胸部,手掌則在她身體主幹位置。X當時以為是A所為而沒有為意,認為「好熟嘅女仔朋友間玩下無所謂」;回到宿舍獲A告知,自己剛被人非禮。
X續指,到了凌晨時份,她與組員在宿舍內的客廳聊天,突然有兩個不認識的男子加入,其中一人自稱為「阿強」。阿強開始分享其性經驗,期間「借」她的手臂作示範,一邊在她的手上打圈,一邊講述自己如何在其他迎新營挑逗女生。 其後,他們到樓下與另一組一起玩名叫「psychologist」的遊戲,阿強增加了「傳真機」的規則,意指一定要說真話。遊戲期間,阿強詢問X「有無扑過嘢?」,X頓時呆住,過了一會兒後才回答沒有;阿強後來又問A「會唔會想3P?」X表示當時並不知道阿強是誰,惟因他身穿城大上衣、同時自稱修讀港大工程而感到奇怪,她後來在認人手續中認出阿強正是被告鄧皓然。
認人手續認出被告
辯方代表大律師佘漢標盤問X指出,被告在客廳時有先徵詢她的同意,她亦同意伸手借被告作示範。X則指,被告只是說「借隻手出嚟」,而非問她同意與否,她在群眾壓力下同意伸手,但她當時並不知被告會以她的手示範如何「撩」女仔。X續指出,A在翌日玩水戰時認出了身穿粉紅色上衣的阿強,正是昨晚Disco Night非禮她的人。A亦有出庭作供,指在玩「火車捐山窿」期間,有男子突然「攝入」她與X之間的空隙,雙手從X的腋下向下掃後,隨即向門口方向離開。
案件編號:FLCC1451/2023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