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訂舉報虐兒指南 助專業人士識別個案
2024-05-30 00:00立法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規定社工、教師等20多類專業人員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違規最高判監3個月及罰款5萬元。政府亦正制訂《強制舉報者指南》,助指明專業人員識別須舉報個案,指南框架涵蓋身體虐待、性侵犯、心理虐待和疏忽照顧四類須舉報的情況,每個情況的「舉報決策流程圖」、「輔助分析框架」、個案情境範例,情境包括母親疑欲攜子燒炭自殺、女童被同住的母親男友猥褻等。
《指南》中的「舉報決策流程圖」,以圖解的方式快速概述各考慮因素之間可能存在的邏輯關係,「輔助分析框架」進一步闡釋這些考慮因素,助強制舉報者辨識情況,評估是否已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正遭受嚴重傷害等。如身體虐待的「舉報決策流程圖」拆分不同問題引導強制舉報者識別,如傷勢並非意外造成、成因有可疑、解釋並不一致、持續重複受輕傷,且嚴重程度正在增加等。
文件列出情境範例供參考
勞福局提交立法會文件列出不同情境範例,若有班主任發現有6歲男學童透露他的父親因婚外情拋棄家庭並提出離婚,他的母親非常絕望,開始依賴酒精,有燒炭自殺念頭,又擔心將來沒人照顧兒子而希望和兒子一起結束生命;而男童看到母親買了一袋木炭回家,他因非常害怕只睡了3個小時,情節已符合考慮元素,即懷疑施虐者已提出會對兒童造成嚴重傷害具體計劃,即與兒子一起燒炭自殺的念頭,必須強制舉報。
另一情景則是16歲女童的母親值夜班工作時,母親的同居男朋友撫摸她的乳房,且不是首次猥褻,女童曾告訴母親卻不獲信任,由於此個案的猥褻行為涉及故意觸摸兒童私處,屬必須強制舉報。
指南亦列出指明專業人員需以書面形式提供足夠辨識有關兒童的資料、懷疑兒童正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實際風險的理由,及舉報者的聯絡資料。
當局計劃在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後的18個月過渡期結束前早日完成《指南》,並盡快為相關專業團體或服務機構舉行簡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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