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火警困𨋢跳樓罪成 消防隊目判監5周

2024-06-08 00:00

停職消防隊目劉浩殷報假案被判入獄,求情指犯案因一時衝動。
停職消防隊目劉浩殷報假案被判入獄,求情指犯案因一時衝動。

筲箕灣消防局於去年5月接獲多宗假案,包括虛報東區醫院火警警報啟動、住宅升降機有人被困及商場有人企跳等。警方調查後,拘捕46歲消防隊目,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虛假火警警報罪成。裁判官屈麗雯昨於東區法院判刑時,指被告身為消防隊目、未能以身作則,反而令消防同事須抽調大量公共資源去處理其虛報行為,終判監5星期。辯方申請被告保釋等候上訴,獲屈官批准。
官斥浪費資源  累同袍疲於奔命

46歲被告劉浩殷、已被停職,被控於去年5月17日向筲箕灣消防局虛報,東區醫院的火警警報被啟動;有人被困於筲箕灣一幢住宅大樓內升降機;及有人從筲箕灣一商場躍下。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消防20年,定罪對他已經是很大懲罰,他將失去工作和長俸,而家人亦須搬離宿舍,而被告本身是家中經濟支柱,仍在英國讀大學的兒子受本案影響、可能須退學及回港。被告因案件承受精神壓力,在見感化官時一度哭泣,希望法庭接納被告只是一時衝動才犯案,及被告多年來對社會有很大貢獻,酌情輕判。

屈官判刑時稱被告背景良好,因案件前途盡毀和影響家人,確實可惜。惟案件有其嚴重性,被告在短時間內3度虛報,致使浪費大量人力物力,被告身為消防隊目、卻未能以身作則,其行為令消防員疲於奔命、甚至須跨區工作及抽調大量公共資源,終判囚5星期。
案件編號:ESCC253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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