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雁雄:「雙法雙機制」擦亮港法治金招牌
2024-06-09 00:00律政司昨日以「回顧與展望 發展新台階」為主題舉辦國安法律論壇,邀請多位政府高層官員、國際知名法律專家學者就《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及法理發展,以及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組成的「雙法雙機制」制度保障等國家安全議題分享真知灼見,吸引約1000位嘉賓和參加者出席。行政長官李家超致開幕辭時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政府的責任,更是香港全社會的應有之義;《香港國安法》及《條例》將兼容互補,發揮「雙法雙機制」的制度優勢。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則指,「雙法雙機制」進一步擦亮了香港法治的金字招牌。
李家超、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國安公署署長董經緯、外交公署特派員崔建春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為論壇開幕式致辭。李家超指,今年是總體國家安全觀提出10周年,《基本法》第23條亦終於在本地立法,完成憲制責任,《條例》在立法會全票通過,完成歷史使命,亦是本港「由治及興」的重要里程碑。而本月30日將是《香港國安法》頒令實施4周年,今次論壇正回顧其歷史使命,全面實施4年以來的成就和法理發展,並展望《條例》實施,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的運作,論壇別具意義。
「大大提升營商確定性」
鄭雁雄表示,《條例》順利通過立法,宣告《香港國安法》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駐港國安公署與特區國安委「雙法雙機制」已經形成,這是整體國家安全觀引領香港除亂、固治、促進的創舉,是新時代「一國兩制」實踐的重大成果,標誌着法治香港步入體系完善、效能可靠的新階段,進一步擦亮了香港法治的金字招牌。
引領香港除亂固治促進
他說,「雙法」始終堅持尊重和保障人權,「雙機制」則是嚴格依據「雙法」運作。兩部法律規定的全部罪行,與香港普通法高度兼容,保障了法律實施的暢順、高效、有序。落實「雙法雙機制」重在法律實效、嚇阻作用。
鄭雁雄又指,要通盤統籌「雙法雙機制」的實施舉措,在執行層面做到相容互補、實現有效銜接;清楚掌握法律立法原意,針對各類突發情況及事件完善實施細則,精準界定涉事主體的罪與非罪、罪行大小及嚴重程度。
林定國表示,期望透過活動,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作出理性和客觀分析,並以此為基礎,建立和鞏固兩個十分重要的自信。首先應該及必須自信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實實在在堅持按法治原則制定及執行,以及必須自信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將會與香港未來的發展產生良性的互動。
董經緯指,23條立法為《國安法》補齊本地立法空白,使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實際需要、兼顧保障權利自由、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保持獨特優勢地位,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有效解決香港國安事件中遇到急需通過本地立法加以釐清的重大法律問題,使得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更有法可依。
23條補齊本地立法空白
崔建春表示,國家安全越穩固,營商環境就越可靠;《國安法》和《條例》構築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強防線,共同成為護衛「一國兩制」的重要法律保障,為香港長治久安築牢防火牆。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在論壇致閉幕辭時表示,通過《國安法》實施4年的實踐,香港法院已積累了國安案件較成熟的司法案例。從這些案例的討論可見,《國安法》條文清晰,清楚列出規定的4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刑罰、減刑因素和犯罪的其他後果亦於《國安法》第3章清楚訂明。而《國安法》下的保釋及不設陪審團審訊的安排亦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相似,並沒有減損被告人公平審訊的權利,更無損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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