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群組對話 揭成員知「20kg」為炸彈
2024-08-01 00:00
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62天審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指早於8月底Red Mr會面中,吳智鴻一方已提及有槍,但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當佢吹水」,直至試槍後翌日,即11月18日兩人再次會面,屠龍小隊便加入與吳串謀的協議,此後屠龍小隊群組開始出現「20kg」一詞以及試爆裝置片段,屬屠龍小隊的被告都沒有表示不解而提問。
控方指「行山」一事確有發生,被告李家田在庭上指任童軍時經常行夜山,故對於案中的「行山」不感到奇怪,控方表示11月16日當黃振強在「滅龍」群組稱將開會討論「行山」,李家田便回應「得喇」,黃又指「你安全度過今晚先」,有成員回覆「係囉,好驚驚」,控方質疑普通行夜山為何會有以上對話?認為當時最低限度是知道「行山」是有關試槍,至17日凌晨,有成員問「試咗未」,故控方指出屠龍成員是知悉試槍。
李家田因身處理大缺席飯局說法被質疑
控方指,早於8月底在Red Mr會面中,吳智鴻一方已提及有槍,但黃振強供稱認為是「吹水」,而軍訓一事中張銘裕與吳一方已有「密切關係」,後來亦知道吳一方有槍械,彭軍壕聲稱軍訓期間聽到吳智鴻、被告賴振邦等人談及政治事項(證供提到是有關如何逼政府妥協),控方稱「信唔信係你哋決定」,是否吳一方已「有計劃去做啲嘢」。至於屠龍小隊一方最遲在試槍後知道行動涉及真槍和炸彈,而黃與吳於11月18日在觀塘見面後,計劃便成形,同月21日,黃更傳訊予吳稱「你個20kg幾時到……我哋夾一夾」、「我哋Team諗好點用」。控方表示屠龍小隊與吳於11月18日開始有串謀協議。
成員知李家田保管手槍 曾籲歸還吳智鴻
另外,黃振強於18日稱「跟返我哋嗰個Plan啦」,當時群組中沒有人問是甚麼計劃,控方指黃供稱在早一天的大鴻輝飯局中有討論使用槍械的計劃。同日,由於黃振強在飯局中知悉李家田將要進入理大,故在群組問「有無人可以Keep眼鏡(槍),阿檸(被告李家田)出唔到嚟」、「阿檸如果有咩事,個Plan我行」,控方稱所謂的「Plan」是意指用槍行事。群組另一成員Kan提議將李家田持有的手槍交回同謀者吳智鴻。
黃振強與吳智鴻在18日會面後,黃於群組表示「聽日去到泰國有新Plan講,唔使行眼鏡(意指槍械)Plan」,19日至21日泰國旅遊期間,屠龍成員 Kan 在群組稱「未Plan好晒個20kg都唔好出住」,控方指是群組首次出現「20kg」一詞,黃供稱是指炸彈。
控方表示只有一名群組成員曾問「20kg係咪開心嘢」,據黃振強證供,該成員沒有出席大鴻輝飯局和泰國旅行,控方稱其餘成員則從沒在群組查問甚麼是「20kg」,顯示成員有共識知道其意指炸彈。
控方續指,被告張銘裕於11月27日轉載一段試爆裝置片段到「滅龍」群組,但亦沒有人問是甚麼東西,彭軍壕供稱前一天與被告賴振邦、吳智鴻測試該裝置。根據訊息,吳智鴻早前曾傳送另一條群組連結予張銘裕,而屠龍小隊中除黃外,唯一與吳有私下聯絡的便是張銘裕。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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