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閃劫金行案 巴男被控搶劫提堂
2025-01-19 00:0023歲巴基斯坦裔男子涉4日前在上水搶劫珠寶店,劫走價值近150萬元的86個金首飾,被控搶劫罪。案件昨於屯門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4月11日於粉嶺法院再訊,待進一步調查,包括CCTV片段等,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申請保釋被拒,期間須還柙候訊。
被告穿白色上衣、綠色口罩上庭應訊,期間以外語提出欲見其妻子。控方另透露,被告牽涉一宗交通逾期罰款,及兩宗不上庭手令。張官下令被告須於2月17日前繳交1,640元的罰款,另兩案將於本月21日於九龍城法院聽取答辯。
男被告HASSAN MUBASHAR,報稱裝修工人,為巴基斯坦籍,被控一項搶劫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月15日,在上水新豐路南豐珠寶鐘錶金行有限公司與其他人士,搶劫南豐珠寶鐘錶金行有限公司,並劫去大約86個金首飾,價值約150萬港元。案件編號:TMCC16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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