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推「改善方案」無傾斜商界 林鄭促理性討論
2019-05-31 09:54
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昨日在3方面提出6項額外措施作為「改善方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上表示,其中提高移交門檻是為集中處理較嚴重罪行,並非向商界傾斜,她並希望各界以理性務實態度,繼續討論修例。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公開活動後向傳媒說,可移交罪行最高判刑年期由3年增至7年的要求適用於全部罪類,而可移交的37項罪類並不包括商業罪類。
她指出,香港大學教授陳弘毅早前提出,法案既採取補充式個案移交的方式,應處理較嚴重罪行。政府昨日公布額外措施後,陳弘毅也表態支持。
談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安排了5次共20小時會議討論修例,林鄭月娥表示歡迎,指政府會盡量配合,促請議員們用好這20小時的會議,透過一問一答形式以消除疑慮,她同時呼籲社會各界以理性務實態度討論修例工作。
林鄭月娥認為,外國政府的疑慮大都因不理解條例內容,政府會繼續解釋,相信經解說後有助釋除疑慮。在處理台灣殺人案方面,林鄭月娥指出,目前先要訂下法律基礎,稍後再與台灣方面了解由誰正式提出移交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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