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推「改善方案」无倾斜商界 林郑促理性讨论
2019-05-31 09:54
政府就修订《逃犯条例》,昨日在3方面提出6项额外措施作为「改善方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早上表示,其中提高移交门槛是为集中处理较严重罪行,并非向商界倾斜,她并希望各界以理性务实态度,继续讨论修例。
林郑月娥今日出席公开活动后向传媒说,可移交罪行最高判刑年期由3年增至7年的要求适用于全部罪类,而可移交的37项罪类并不包括商业罪类。
她指出,香港大学教授陈弘毅早前提出,法案既采取补充式个案移交的方式,应处理较严重罪行。政府昨日公布额外措施后,陈弘毅也表态支持。
谈及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安排了5次共20小时会议讨论修例,林郑月娥表示欢迎,指政府会尽量配合,促请议员们用好这20小时的会议,透过一问一答形式以消除疑虑,她同时呼吁社会各界以理性务实态度讨论修例工作。
林郑月娥认为,外国政府的疑虑大都因不理解条例内容,政府会继续解释,相信经解说后有助释除疑虑。在处理台湾杀人案方面,林郑月娥指出,目前先要订下法律基础,稍后再与台湾方面了解由谁正式提出移交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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