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視障女童】「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罪成判囚33個月 官斥令人髮指
2019-06-06 13:53
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於1982年至1986年任職視障學校活動助理期間,在學校範圍及烏溪沙青年新村5度非禮一名患青光眼的視障女童,早前被裁定5項非禮罪罪成。練錦鴻暫委法官指事件令當時年僅7至12歲的女事主心理及精神受創傷,張健華利用其師長般的地位,多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公眾地方非禮事主,行為令人髮指,最終於區域法院被判囚33個月。張健華亦表示將會就定罪進行上訴。
練錦鴻暫委法官判刑時指,案件於1982年至1986年發生,當時的非禮罪的判刑上限為監禁5年,但考慮到被告張健華當年已是20多歲的成年人,但女事主則是一名7歲至12歲的女童,二人的體力及個人發展相差甚大,張健華當年學業有成又是游泳健將,成功克服天生視障的障礙,可說是一名「明星學生」,任職視障學校的活動助理時亦廣受學生愛戴。
練官批評張健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學校康樂室、圖書館、游泳池等公眾地方非禮女事主,屬長期有系統性的持續欺凌。張健華濫用其地位,再利用女事主視力差、溫順及善良的性格,一而再再而三非禮女事主,行為令人髮指、令人不齒、有違法理及基本人性。而事件對女事主造成極大創傷,女事主現今長大仍對事件念念不忘,迄今談及被非禮時的無助、恐懼、羞愧仍淚如雨下,證明事件對女事主已作出不可逆轉的負面影響。
根據女受害人的創傷報告顯示,張健華利用其被信任的地位非禮她,令她感到無助、恐懼、自責、羞愧,對他人失去信心,事件對女事主的成長、性格及人際關係等均有負面影響。女事主性格變得多疑,對與異性的身體接觸產生強烈反感,又令她至今與異性的關係沒有正常發展。張健華公然否認指控及其傲慢態度對女事主造成極度痛苦的折磨,觸發她不忿及抑鬱情緒,亦令她回想起過去被侵犯的惡夢。
張健華的背景報告指出他出身寒微,天生視障但仍克服種種障礙,幫助父母持家之餘更一度成為康復中心的東主,其家人形容他為有愛心的丈夫、女兒心目中的好朋友及為人設想的僱主。張健華身為弱勢社群中的一員,又是成功克服個人天生障礙的典範,但都不是可剝削弱者的藉口,選擇性的善意不足以舒緩及補償女事主的創傷,更助長社會對殘疾人士的歧視。
練官以3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為視障人士,其在監獄內所受的困難將比常人更大,故酌情減刑3個月,最終判其入獄33個月。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2:43
更新時間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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