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簽416張支票「穿櫃桶底」呃公司1000萬元 會計文員認罪還押候判
2019-06-06 18:00
48歲會計文員涉嫌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冒簽416張支票,又向其他職員訛稱分公司急需金錢周轉,以私自「穿櫃桶底」逾港幣1000萬元。被告今於高等法院承認兩項盗竊及一項欺詐罪,他於警誡下曾指其經營的酒吧業務虧損,故從公司偷取金錢來「填數」。郭啟安暫委法官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二(6月11日)判刑,期間被告需還押候刑。
48歲被告石愛明於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25日期間,受聘為ANGELITA HOLDINGS LIMITED(安利達集團有限公司)、Lavilla 餐廳、Profit Centre Limited 及其他其老闆所經營的分公司當會計文員,月入1.5萬元。他負責在老闆許可下為公司寫支票及紀錄公司銀行月結單。但他乘機每月冒簽支票及偽造銀行月結單的盈餘,最終於2015年1月被公司職員發現公司正式收支與月結單不符,故報警處理。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起初犯案是單純地想有資金彌補他營運兩個酒吧的持續損失,故開始以冒簽支票的方式盗取其公司的金錢。被告原想向公司還款,但其酒吧生意毫無起息,「欠債」就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但被告早已在2015年宣布破產,故至今亦無力償還金錢予公司。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7:14
更新時間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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