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婦冒認去世丈夫簽名申請公屋 官:香港房屋緊絀不應欺騙房署

2019-07-04 16:53

房署翻查紀錄,發現被告丈夫已去世揭發事件。資料圖片
房署翻查紀錄,發現被告丈夫已去世揭發事件。資料圖片

62歲老婦於去年在申請公屋的確認聲明中隱瞞丈夫去世,兩次冒認丈夫的簽名,向房屋署確認家庭成員沒有變。該老婦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裁判官判刑時稱案情嚴重,香港公屋資源緊絀,被告不應欺騙房署,故判她入獄4星期,緩刑18個月。

案情指,被告李偉艷與丈夫自2012年申請公屋,於去年獲分發單位。其丈夫在領取單位鎖匙前去世,而被告在去年1月18日至5月3日之間,兩度在申請公屋的聲明文件中隱瞞丈夫已死亡,其後獲得九龍秀茂坪雲漢邨漢柏樓一公屋單位。房署在同年8月翻查紀錄時,發現被告丈夫已去世,遂報警處理。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丈夫在兩人成功輪候公屋後突然逝去,被告是一時徬徨才會犯錯。被告依靠綜援過活,在事發後也已交還單位,亦有即時認罪,望裁判官能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香港的房屋資源緊絀,被告的行為對公屋輪候制度有一定程度的影響,惟考慮到被告在警誡下即時認罪,重犯機會亦低,故判被告監禁4星期,緩刑18個月。

法庭記者:林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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