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報大歲數識男友性交 內地男子涉「衰十一」還押候判

2019-07-12 13:43

內地男子涉「衰十一」還押候判。資料圖片
內地男子涉「衰十一」還押候判。資料圖片

12歲女童玩網絡遊戲時認識一名居於上海的28歲內地男子,女童訛稱自己年齡是17歲或22歲,二人隨即墮入愛河,並透過網上平台及微信發展出「中港兩地網上情侶」,男子來港「見女友」時曾兩度與女童在酒店性交,事件及後被女童母親揭發。內地男今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押後至8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受害女童創傷報告、被告心理及精神報告,被告期間需還押候判。

現年29歲的被告陸偉在上海任職室內設計師,他今承認自己在2018年8月玩網上遊戲時認識12歲女童X,X起初在網上介紹自己當時22歲,後來又自稱自己17歲。二人網戀數月後,被告於2018年12月21日來港入住九龍城富豪東方酒店,樣貌成熟及身形高大的女童X於12月22日來到酒店房間與被告見面聊天,二人情到濃時發生性關係,X曾向被告稱在香港與未成年女童性交是違法的,被告則稱自己會負責。女童X在12月23日再到訪酒店房間,被告先教授她做功課數小時,二人及後性交及聊天。

被告在兩天與女童發生性交時均有使用安全套,事後亦乘搭的士陪同女童回家。被告於12月24日在女童X的陪同下到機場準備登機回上海,但X不希望被告離開她,方才表示自己只有12歲,又不懂如何從機場回家。被告為了女童繼續留港,但因被告的來港經費經已耗盡,女童X便向其哥哥借錢,事情隨即被女童母親揭發。

辯方律師呈上法庭的書面求情指,被告與女童X兩情相悅,真心相愛,被告特意來港與「女友」會面,期間情不自禁地發生性行為,但被告與女童X二人均想繼續發展長期戀情,而被告知道女童X不想他離開香港,便在缺錢的情況下仍願意放棄機票,在網吧落連度日來博取「女友」一笑。被告由於不希望女童承受出庭作證的壓力,故决定不爭議他在與女童性交時對女童年齡的認知是12歲還是17歲。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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