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衝突】涉黃大仙衝突被控暴動罪 剛出院男文員准保釋需守宵禁令
2019-08-07 15:39
8月5日「三罷」及多區集會演變成多區騷亂,警方於行動中拘捕逾百人,其中32歲男文員被控一項暴動罪,以及一項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案件今午在觀塘法院提堂。
32歲被告李澤霖報稱任職文員,控罪指,他於本年8月5日在黃大仙龍翔道,與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另一罪則指,他於同日同地身為須隨身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的人,而未能在身穿制服的警務人員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閱。
被告甫出庭裁判官隨即問及被告兩頰的傷勢,辯方大律師劉偉聰指被告遭警方拘捕時受傷,裁判官其後亦有問及被告須否接受治療,劉大狀表示被告剛出院,無須接受治療。庭上所見被告右手肘亦有包紥。
控方表示警方需時作進一步調查,申請押後至10月2日再訊,不反對被告保釋外出。被告准以5000元擔保外出,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可離港。他亦須遵守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宵禁令,每周三天到葵芳警署報到。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3:25
更新時間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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