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煙霧餅判囚案涉法律爭議 公大生獲准上訴至終院
2019-08-22 15:08
立法會一五年底審議《2017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期間,一名公開大學男學生在金鐘被搜出一公斤「煙霧餅」,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罪成,判囚3個月。男大學生上月提出上訴被駁回,再申請上訴至終院。今天獲法庭頒發上訴許可。法官同意《危險品條例》對「爆炸品」定義含糊,條例沒有提及該「爆炸品」包不包括可造成煙火效果的東西,爭議須由終院𨤳清。
上訴人關迦曦要求法庭裁定本案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論點,須交由終院處理。申請簡單以書面方式處理,因此沒有展開詅訊,惟上訴人7月底提交申請後,在本月14日申請截止日期前仍未遞交書面陳辭。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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