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衝突】4青年涉藏攻擊性武器案 控方化驗工作未完成申押後

2019-09-03 15:52

4名被告。資料圖片
4名被告。資料圖片

西鐵元朗站於721晚上發生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有網民遂於7月27日發起「光復元朗」行動抗議,警方拘捕多人,其中4名被捕青年涉藏有氣槍、伸縮警棍等,各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0月29日獲准,除兩名被告保釋條件有更改外,其餘被告准以早前高等法院命令繼續保釋。控方指尚有檢控物品的化驗工作未完成,故申請押後案件。

首被告翁偉成的代表律師解釋因其工作及學業關係,故申請更改前往警署報到及宵禁令等保釋條件,冀改為逢星期二、三及五到警署報到,宵禁令則改為晚上11時至早上7時。廖栩鋒的代表律師亦於庭上表示因廖現居學校宿舍,故申請更改地址,並改往馬鞍山警署報到。

另外朱梓雲的代表大狀李煒鍵指早前向控方要求索取證人供詞、相片及案情撮要,惟遭控方拒絕,法庭將此事紀錄在案。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經考慮後下令批准辯方更改有關保釋條件,其餘保釋條件則按原有命令繼續。

4名被告依次為翁偉成(25歲)、朱梓雲(23歲)、朱俊愷(18歲)和廖栩鋒(19歲)。他們分別任職汽車公司的市場銷售員、文員、廚師,而第4被告為大專學生。他們被控於7月27日在元朗朗樂街管有攻擊性武器。首被告涉管有一支伸縮警棍;次被告管有1枝丫叉、1袋鐵珠及1把摺合式萬用刀;第三被告管有1把氣槍連充氣罐、1個已上膛的彈匣、2個未上膛的彈匣和1包BB彈;第4被告管有1把摺合式萬用刀。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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