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新報人》不獲批法援提司法覆核再被拒 官:法援署無錯誤

2019-09-20 16:40

《新報人》時任副總編輯許芳文亦為法律援助署拒絕批出法律援助的决定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拒受理。 資料圖片
《新報人》時任副總編輯許芳文亦為法律援助署拒絕批出法律援助的决定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拒受理。 資料圖片

浸大新聞系學生刊物《新報人》的學生記者曾於2016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期間被拒進入新聞中心,時任副總編輯許芳文因此入稟高等法院作司法覆核。但法官指政府在期間已實施新政策,有條件地容許學生採訪,故毋須花時間討論舊政策,去年便駁回其申請。許亦為法律援助署拒絕批出此案法律援助的决定申請司法覆核,周家明法官今頒下判詞,指法律援助署署長的决定並無法律錯誤,再次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

申請人為浸大新聞系學生刊物《新報人》時任副總編輯許芳文,答辯人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及法律援助署署長。判詞中指出申請人原先作出的司法覆核申請無實際勝算亦無合理爭辯,《法律援助條例》亦列明,在給予申請人法律援助是不合理的情況下,法律援助署署長可拒絕給予法律援助。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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