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裝專線直駁深圳法院視像作供 警方指審訊完結後拆除

2019-09-26 08:05

警總裝專線直駁深圳法院視像作供。資料圖片
警總裝專線直駁深圳法院視像作供。資料圖片

《傳真社》取得採購文件顯示,警隊專責情報工作的「技術服務部」(又稱技術支援組),於8月中安裝一條網絡專線,由灣仔警察總部點對點連接內地深圳法院,合約期一年。

傳真社報道,警方今年七月向香港寬頻旗下滙港電訊有限公司申請一條國際以太網專線(IEPL),由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政大樓西翼5樓522室,接駁至深圳巿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區7號庭,由8月16日上午9時起生效,合約期12個月,費用6.8萬元。

採購文件顯示,申請專線表格及訂單確認書上的帳戶名稱,均為香港警務處「TSD」,與警隊技術服務部(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簡稱相同。但訂單確認書上的郵寄地址,卻是中環紅棉路8號東昌大廈一樓層。傳真社翻查政府物流服務署拍賣物品清單,使用有關地址是廉政公署執行處。

警方回覆傳真社指,因應一宗串謀販毒案件,向法庭申請尋求內地法院協助,讓在內地被捕的涉案人士於下月17日進行初級偵訊時,透過實時視像方式作供,故安裝網絡專線,連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及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

傳真社引述司法機構資訊科技事務處一名職員回覆指,西九龍法院部份法庭包括科技法庭,已設有視像會議的網絡線路,可提供一條直線連繫任何同樣支援實時影片、語音及資訊傳輸的地方,毋須額外申請專線。而據科技法庭的操作手冊列明,除非傳輸困難,才需要使用外間的連線服務,否則不論視像會議的另一方在本地或海外,均應直接撥打到科技法庭。

警方僅指有關專線經警政大樓接駁純粹是線路安排,方便提供技術支援,視像聯繫內容經過加密,審訊後會拆除。警方未有回應過去有否與內地設立相關類型的專線。律政司同樣沒有回應有關案件的視像作供安排,是由律政司或警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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