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涉藏40支汽油彈打火機等保釋被拒 官指控罪嚴重
2019-11-07 16:04
警方於10月20日在大埔截查可疑車輛時,發現沒有載客的的士上有40支汽油彈、3樽汽油及2個打火機,聲稱在休息日接生意的的士司機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安排在12月18日再訊。司機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陳慶偉法官聞畢雙方陳詞後表示控罪嚴重,一旦罪成司機需面對長期監禁,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報稱任職的士司機的31歲被告曾偉龍,被控於2019年10月20日在大埔露輝路近汀角路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共40支汽油彈、3樽汽油和2個打火機。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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