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稱聽從阿豪指令向死者打2次酒精針 阿T:阿豪當時好凶

2019-11-07 17:32

首被告曾祥欣(中)。資料圖片
首被告曾祥欣(中)。資料圖片

2016年荃灣工廈Dan6石棺藏屍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阿T下午繼續自辯,提及在觀塘海濱長廊「老笠」阿J的計劃,先誘阿J到洗手間,阿豪則埋伏並襲擊2人。被問到為何要連自己亦要被人弄暈,阿T就表示可就此同阿J講「大家都唔好做咁多嘢啦,算啦」,但最終因現場太多閉路電視,就此作罷。阿T表示「唔好搞咁多嘢啦」,但阿豪強調「點都要笠佢一次」,並指「阿豪要畀錢佢大佬同佢交代」。

3人返回Dan6後,阿豪則堅持要「老笠」阿J,遂著另外2人搜索地點行事,他們於是到閣樓隨意在網上搜尋,最後表示「無地方畀佢做」,阿豪聞言則表示「搵唔到地方算啦」,但仍要求買哥羅芳、麻繩、手套等物品以待下次「老笠」。

被問到為何要聽從阿豪去買哥羅芳、麻繩、手套等,阿T則指平日在家亦用到上述物品,解釋哥羅芳可用作黏亞加力膠書架、麻繩可用作綁好回收酒樽的麻包袋、手套則可「開party整嘢」、弄熱水爐喉管等。

案發當日,阿J再約見面商討投資房地產一事,阿T交代阿K與阿J偈談,自己則走到閣樓補眠。不久聽到樓下傳來碰撞聲,阿J大叫「X你老母,咪玩啦!」,未幾阿豪和阿K便召阿T到樓下幫忙。阿T描述當時見到阿豪壓在阿J上方,按著其臉部,並著他打酒精針。阿T遂返回閣樓取針管筒,並在酒架上抽取酒精。他表示當時阿豪的表情「好凶」,所以對他言聽計從,阿T補充當自己第二次打酒精針時,阿豪始鬆手,為時約6、7分鐘。

阿T續稱,阿J當時全沒有反應,阿K則一邊做心外壓一邊稱「做咩喺屋企整死人」,阿豪則翻找阿J的物品。被問及為何家中會藏有針筒,阿T則指自己平時會用以注射類固醇,但未有說明注射類固醇的用途。

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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