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梁家傑:倘緊急法與基本法有牴觸 可按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2019-11-19 11:26
高等法院昨日裁定現行的《禁蒙面法》及《緊急法》部分內容違憲。法工委批評,高等法院的判決,嚴重削弱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國務院港澳辦亦指有關判決,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公民黨主席兼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形容基本法有「漏網之魚」,指殖民地時期原有法律,如《緊急法》與基本法相抵觸,可按既定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梁家傑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根據基本法第160條,香港原有法律除由人大宣布與基本法抵觸外,可採用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的香港原有法律,即說,若日後發現與基本法相抵觸,都可依照基本法規定的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他又指港澳辦及法工委的批評是破壞香港法治,形容想廢香港法院「武功」。他質疑是否法官不可用基本法作為法律基礎審查,又指人大釋法是一個政治行為,是封閉制度和黑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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