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涉襲警藏武器合併區院審 控方修控罪加控非法集結等兩罪
2019-12-03 13:09
八月中旬的深水埗及港島東遊行中,一名保安員被控襲警、及管有爆炸品兩罪;另一音響技術師則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丫叉,但就未有從他身上搜出彈珠,兩人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修訂控罪及加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屆時將與另外2名被告合併往區域法院。
兩名被告分別為25歲保安員張漢東及22歲音響技術師姚子浩,兩人被加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紅磡道、德安街和德民街一帶,與李姓女子及唐姓男子及其餘不短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張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10717盧振業,並明知而管有炸藥,即氯酸鉀和氯化銨混合物。他另被加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彈射器連彈珠、一把刀及一個鎚。
姚則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自製發射器及一枝鐳射筆。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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