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專利制度今起接受申請 專利保護期最長20年

2019-12-19 13:06

知識產權署早前公布報實施包含「原授專利」制度的新專利制度。 資料圖片
知識產權署早前公布報實施包含「原授專利」制度的新專利制度。 資料圖片

新專利制度今日(19日)正式推行,知識產權署的專利註冊處亦於今日開始接受根據新專利制度提交的申請,以及進行有關的審查工作。知識產權署署長黃福來說,實施原授專利制度顯示政府有決心提升本地專利制度,使之與國際社會主流專利制度的做法看齊。新制度亦有利促進香港的創科發展。

為配合新專利制度的實施,新設的電子處理系統亦同步於今日開始運作,提供專利檢索和申請的電子服務。所有經電子提交的專利申請均可享特惠收費,相比於以紙張提交的申請可節省約28%的費用。

新專利制度主要引入「原授專利制度」,為專利申請人開闢直接途徑,在香港尋求最長為期20年的標準專利保護,是現行「再註冊」途徑以外的另一選擇。原授專利申請必須經註冊處進行實質審查,以決定有關發明是否符合資格註冊為專利。

在新專利制度下,某些與專利從業人員資格有關並具混淆性或誤導性的名銜或描述,亦禁止在香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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