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专利制度今起接受申请 专利保护期最长20年
2019-12-19 13:06
新专利制度今日(19日)正式推行,知识产权署的专利注册处亦于今日开始接受根据新专利制度提交的申请,以及进行有关的审查工作。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说,实施原授专利制度显示政府有决心提升本地专利制度,使之与国际社会主流专利制度的做法看齐。新制度亦有利促进香港的创科发展。
为配合新专利制度的实施,新设的电子处理系统亦同步于今日开始运作,提供专利检索和申请的电子服务。所有经电子提交的专利申请均可享特惠收费,相比于以纸张提交的申请可节省约28%的费用。
新专利制度主要引入「原授专利制度」,为专利申请人开辟直接途径,在香港寻求最长为期20年的标准专利保护,是现行「再注册」途径以外的另一选择。原授专利申请必须经注册处进行实质审查,以决定有关发明是否符合资格注册为专利。
在新专利制度下,某些与专利从业人员资格有关并具混淆性或误导性的名衔或描述,亦禁止在香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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