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19歲男子涉刑毀鎅傷警員 加控襲警罪

2020-01-09 16:38

19歲男子去年11月參與網民發起的「破曉行動」期間,涉嫌剪斷筲箕灣一盞交通燈的電線,並在追截期間以鎅刀鎅傷警員。他原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控方多加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被告今日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3月19日再訊,以待辯方索要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新增控罪指,被告黃錦威在2019年11月12日,於西灣河太安樓A7號鋪萬寧外,襲擊警員X。被告原為學生,事發後已沒有繼續學業,現為兼職店務員。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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