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搶警槍襲警 16歲男生准10萬元保釋

2020-01-24 12:02

16歲男中學生涉嫌在去年28日「北區和你Shop」行動中,徒手襲擊警方胸口、企圖劫去警槍,更扣動扳機三下,被控襲警、抗拒警務人員、搶劫共3罪,案件押後至3月23日再訊。他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陳慶偉法官批准其申請,但被告需在保釋期間禁足所有商場及所有超過10人的集會,亦需遵守晚9朝6的宵禁令等保釋條件。

被告陳鎮顯被控於去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外天橋襲擊警員X、抗拒警員Y及劫去其一枝霰彈槍。陳慶偉法官批准其保釋申請,陳鎮顯現獲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期間需遵守晚9朝6的宵禁令,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需到警署報到3次,需居住在報稱地址,並禁足所有商場及所有超過10人的集會。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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