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半年遭起訴管有違禁武器 20歲男生准保釋

2020-02-21 12:43

被告周啟龍。
被告周啟龍。

20歲學生去年8月26日,遭警方拘捕,事後獲保釋候查。事隔半年,他遭起訴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案件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4月3日於東區裁判法再訊,其間准以現金1000元擔保。

控罪指,被告周啟龍(20歲,學生),於去年8月26日,在東涌健東路1號映灣園7座30樓D室內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支重力操作鋼棒(收起時約20厘米),最長可伸展至52厘米)。

保釋其間,被告不准離港,並須居住在報稱住址。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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