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男子被「私了」昏迷 18歲巴籍生涉補棍打腳押後判刑

2020-03-27 16:01

案件原訂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資料圖片
案件原訂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資料圖片

去年12月8日深夜一男子疑因政見遭示威者「私了」當場暈倒在地,18歲巴籍男學生趁機用棍般大小電筒毆打並腳踢該男子,警員其後憑衣着將其拘捕。男學生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原訂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惟其勞教中心報告顯示被告智力不足、性格衝動,應接受長時間輔導,故懇請法庭額外索取心理及感化報告後始量刑,獲裁判官何俊堯批准押後至5月22日,其間被告可擔保候判。

辯方表示,被告在事件參與程度較低,已反思己過。早前索取的背景、心理、勞教中心、教導所報告顯示其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遭還押近四個月的被告與其餘囚犯相處出現問題、性格衝動、智力有障礙,須接受長期指導,故冀法庭押後判刑,以索取另一份心理及感化報告。

巴基斯坦籍被告Hamaad Mahmood(18歲)為學生,土生土長香港人。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山東街交界襲擊男子陳大鵬,因而對該男子陳大鵬造成身體傷害。他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及逢星期一往旺角警署報到。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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