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男子被「私了」昏迷 18岁巴籍生涉补棍打脚押后判刑
2020-03-27 16:01
去年12月8日深夜一男子疑因政见遭示威者「私了」当场晕倒在地,18岁巴籍男学生趁机用棍般大小电筒殴打并脚踢该男子,警员其后凭衣着将其拘捕。男学生早前承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原订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判刑,惟其劳教中心报告显示被告智力不足、性格冲动,应接受长时间辅导,故恳请法庭额外索取心理及感化报告后始量刑,获裁判官何俊尧批准押后至5月22日,其间被告可担保候判。
辩方表示,被告在事件参与程度较低,已反思己过。早前索取的背景、心理、劳教中心、教导所报告显示其不适合判入劳教中心。遭还押近四个月的被告与其馀囚犯相处出现问题、性格冲动、智力有障碍,须接受长期指导,故冀法庭押后判刑,以索取另一份心理及感化报告。
巴基斯坦籍被告Hamaad Mahmood(18岁)为学生,土生土长香港人。控罪指,他于去年12月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与山东街交界袭击男子陈大鹏,因而对该男子陈大鹏造成身体伤害。他获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及逢星期一往旺角警署报到。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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