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被控暴動及違《禁蒙面法》等罪 地盤工及15歲男生准保釋

2020-06-05 13:30

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去年11月中旬起示威事件愈演愈烈,今再有2男被控暴動罪及違《禁蒙面法》,其中15歲男學生更涉投擲汽油彈及管有一個扳手,被控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破壞或損壞財產,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15日以待轉介文件,以轉往區域法院處理。2被告續准外出候訊。

兩被告分別為24歲地盤工人葉家明,及15歲男學生,控罪指他們於去年11月16日在旺角彌敦道及山東街交界參與暴動;兩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口罩。

15歲學生另被控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破壞或損壞財產2罪,指他於同日在旺角山東街及砵蘭街交界,將汽油彈扔到路面,損壞了路面或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產;及保管一個扳手,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兩被告各准以2000元及5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可離港,要守宵禁及禁足令。

另外,11月6日亦有一名17歲中五男學生楊甯賀,被指在青衣新葵芳花園好爵中心垃圾收集站外,管有一樽內藏352毫升含有機混合物甲苯的無顏色液體、2個空玻璃樽、一包新毛巾、一個錘子、一包索帶及一罐噴漆,事後被控2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案件押後至7月31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可離港。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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