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鍾翰林等4人准保釋 被要求刪除涉危害國安訊息
2020-07-31 17:43
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及3名前成員,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昨日被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拘捕後,及至晚上仍被扣查。鍾翰林等4人今日下午獲准保釋。鍾翰林被扣查48小時後首先獲准保釋,他表示,未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訴,他將會與代表律師了解案情細節,但相信有入獄風險,亦已有心理準備。他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一直有遵守基本法,質疑今次被捕是「政治操控」。
鍾翰林表示,直至獲准保釋前,警方一直未能確定他是否需要直接上庭,他又說,已被警方檢取唾液樣本鑑證,但沒有詳細交代用途,最後他要交出旅遊證件,並以5000元保釋,每月到警署報到。他指,被要求在72小時內刪除部分社交網站文章。對於學生動源後續團體的網上文章,鍾翰林認為與他無關,亦不清楚其他前成員的被捕情況。
鍾翰林提到,周三準備前往旺角警署報到途中,在元朗一個商場被多名男子從後制服,有警員向他展示搜查令,再到他住所內檢走3部電話及1部電腦、成績表及入台證等。
包括鍾翰林在內的4人於今日(31日)被保釋候查,警方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下稱《國安法細則》)附表2第2條向裁判官申請要求4人交出他們所管有的任何旅遊證件給警方及限制他們不得由今天起計6個月期間屆滿前離開香港。
與此同時,警方亦根據《國安法細則》附表4第6及第7條要求他們於電子平台上移除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發生的電子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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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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