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遊行】教大客席講師藏自製弩木箭 管武罪成判囚12月
2020-08-27 12:42
持博士學位的教育大學客席講師本年「元旦大遊行」期間,被警方截查搜出自製弩及尖木棒,搜屋時再檢獲2把自製弩、膠箭、木箭等物品,鄭紀航裁判官今日在裁定他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名成立,判囚12個月。鄭官指,若被告在遊行當日,將他背囊內的護目鏡、護膝、手套等裝備穿上,再配合涉案的弩及尖木棒,則會是一個不折不扣、意圖使用武力的暴力示威者,並推論他家中管有的其中一把弩及5支箭,是供他在日後示威中用作傷人。
被告岑嘉林(37歲)被控於1月1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胡忠大廈外管有1把自製弩、20枝尖木棒;以及在黃大仙一住宅單位內,管有2把自製弩及5支箭。
鄭官全盤接受所有控方證人的證供,但認為被告自辯時的供詞是砌詞狡辯、謊話連篇。例如他聲稱當日打算輕裝遊行,卻背了一個裝有十多樣物品,有一定體積及重量的背囊出門;他供稱背囊內的一盒口罩是用來防疫,但案發時本港未受新冠肺炎影響;他稱弩及尖木棒是箭藝及肌肉訓練工具,但該尖木棒容易刺傷人體,且容易斷開、損耗性大、不能循環再用,並不適合用作教具。鄭官對被告的證供不予採納,即不接受他「唔為意」將弩及尖木棒帶到遊行現場,及用作肌肉訓練或童軍教具之說,並認為他一直深知自己管有背囊內的物品。
鄭官續指,根據警方的證物測試影片,涉案的弩及箭互相配合,是可以運作及將箭發射至5米外的靶上的,而他攜到遊行現場的尖木棒本身單純都可以用來刺傷他人。加上,被告是該弩及箭的製作者,他必然知道如何最有效掌握、發揮發射的最大效能,他多年的童軍經驗亦令他的發射準繩度高於常人。
鄭官又認為,本年元旦下午,大量人在港島示威,有極端激烈示威者使用各式武力。當時被告頭戴加了厚墊的黑色帽、手持雨傘,背囊內又有護目鏡、豬嘴、護膝、手套等裝備,若他將上述裝備穿上,再配合涉案的弩及尖木棒,則會是一個不折不扣、意圖使用武力的暴力示威者。即使該些尖木棒容易折斷也不著緊,因為他根本不打算拾回。鄭官又指,被告家中的其中一把弩及5支箭符合攻擊性武器定義,推論他意圖在日後的示威中,配合其他裝備以用作傷人,故裁定他兩項控罪均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現為生物科技公司研究與發展專家及教大特殊教育與輔導學系客席講師。他在龍蛇混雜的環境長大,父母目不識丁,但他靠努力獲得博士學位及三個碩士學位,又曾獲多個獎學金及出版獎項,所寫的文章屢獲殊榮。另外,他又相當具運動天份,在游泳、柔道、體操、籃球、手球等多個項目均表現出色。被告關心社會弱勢,特別針對有學習困難的兒童做研究及肌肉訓練,又長年在童軍擔當義務工作。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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