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游行】教大客席讲师藏自制弩木箭 管武罪成判囚12月
2020-08-27 12:42
持博士学位的教育大学客席讲师本年「元旦大游行」期间,被警方截查搜出自制弩及尖木棒,搜屋时再检获2把自制弩、胶箭、木箭等物品,郑纪航裁判官今日在裁定他各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有意图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罪名成立,判囚12个月。郑官指,若被告在游行当日,将他背囊内的护目镜、护膝、手套等装备穿上,再配合涉案的弩及尖木棒,则会是一个不折不扣、意图使用武力的暴力示威者,并推论他家中管有的其中一把弩及5支箭,是供他在日后示威中用作伤人。
被告岑嘉林(37岁)被控于1月1日,在湾仔皇后大道东胡忠大厦外管有1把自制弩、20枝尖木棒;以及在黄大仙一住宅单位内,管有2把自制弩及5支箭。
郑官全盘接受所有控方证人的证供,但认为被告自辩时的供词是砌词狡辩、谎话连篇。例如他声称当日打算轻装游行,却背了一个装有十多样物品,有一定体积及重量的背囊出门;他供称背囊内的一盒口罩是用来防疫,但案发时本港未受新冠肺炎影响;他称弩及尖木棒是箭艺及肌肉训练工具,但该尖木棒容易刺伤人体,且容易断开、损耗性大、不能循环再用,并不适合用作教具。郑官对被告的证供不予采纳,即不接受他「唔为意」将弩及尖木棒带到游行现场,及用作肌肉训练或童军教具之说,并认为他一直深知自己管有背囊内的物品。
郑官续指,根据警方的证物测试影片,涉案的弩及箭互相配合,是可以运作及将箭发射至5米外的靶上的,而他携到游行现场的尖木棒本身单纯都可以用来刺伤他人。加上,被告是该弩及箭的制作者,他必然知道如何最有效掌握、发挥发射的最大效能,他多年的童军经验亦令他的发射准绳度高于常人。
郑官又认为,本年元旦下午,大量人在港岛示威,有极端激烈示威者使用各式武力。当时被告头戴加了厚垫的黑色帽、手持雨伞,背囊内又有护目镜、猪嘴、护膝、手套等装备,若他将上述装备穿上,再配合涉案的弩及尖木棒,则会是一个不折不扣、意图使用武力的暴力示威者。即使该些尖木棒容易折断也不著紧,因为他根本不打算拾回。郑官又指,被告家中的其中一把弩及5支箭符合攻击性武器定义,推论他意图在日后的示威中,配合其他装备以用作伤人,故裁定他两项控罪均罪名成立。
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现为生物科技公司研究与发展专家及教大特殊教育与辅导学系客席讲师。他在龙蛇混杂的环境长大,父母目不识丁,但他靠努力获得博士学位及三个硕士学位,又曾获多个奖学金及出版奖项,所写的文章屡获殊荣。另外,他又相当具运动天份,在游泳、柔道、体操、篮球、手球等多个项目均表现出色。被告关心社会弱势,特别针对有学习困难的儿童做研究及肌肉训练,又长年在童军担当义务工作。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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