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男生涉管有噴漆萬用刀等 警員作供:被告疑曾製汽油彈

2020-09-14 13:52

被告陳曉松(左);警員張曉峰(右)。 張旭珊攝
被告陳曉松(左);警員張曉峰(右)。 張旭珊攝

23歲學生涉於去年9月15日港島遊行中管有噴漆、萬用刀、對講機等物品,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案件今日開審。拘捕被告的警員供稱,被告被制服前疑曾製作汽油彈。

被告陳曉松(23歲)被控於去年9月15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近太原街一帶保管或控制一把信用卡形的摺刀、一把萬用刀、一罐噴漆、三束膠索帶及一盒火柴及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收發器。

警員張曉峰供稱,事發當日因有示威者向灣仔地鐵站投擲汽油彈及在路上集結,他與同袍遂在莊士敦道一帶掃盪。其時莊士敦道近太原街位置聚集了約30名示威者,其中一人衝前向他們投擲了一枚汽油彈,之後調頭跑回近太原街位置。被告當時背著一個蓋有紅色防水罩的背囊、手持一個玻璃樽,走到太原街位置與該人會合,並曾將液體倒向玻璃樽,警員懷疑他正在製作汽油彈。

兩人會合後沿太原街逃往皇后大道東,張警員成功追截到被告,當時他左手持著一罐噴漆。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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