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質疑港台「對人不對事」 逾5萬人聯署促撤利君雅調查

2020-10-12 18:46

香港電台視點31 FB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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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遭電台重新調查針對她的投訴,並延長試用期120日。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下午舉行員工大會,討論要求管方交代重啟對記者利君雅投訴調查的原因,廣播處長梁家榮及副廣播副處長馮建業亦有出席。

工會主席趙善恩質疑,管方的決定是「對人不對事」,又指管方引用《公務員條例》第280條延長利君雅的試用期,但該條例的前設是滿意員工的表現及操守,質疑當中存在矛盾。她又指,在短時間內通知當事人,並要求在一星期內回應的情況較罕見。她亦引述馮建業表示,會按照「無罪假定」原則進行調查,並批評該說法不恰當,認為員工接獲投訴並不等同犯罪,認為兩者不能互相比喻,並質疑馮建業是否將利君雅當成犯人。她亦指,馮建業其後就有關說法表示「不好意思」,而梁家榮亦已向利君雅致歉。趙善恩續指,在會上多次追問重啟調查的程序及原則,但管方均未有正面回應。她認為,事件損害利君雅的聲譽,又亦令對方含冤受屈,並批評管理層在處理事件上缺乏透明度。

另外,「撐公共廣播運動」發起支持利君雅的聯署,截至上周末共獲得58702人簽名支持。團體今日亦聯同香港電台節目顧問團代表向港台管理層遞交聯署簽名,並表達不滿,並促請港台撤回重啟調查利君雅和延長其試用期的決定,團體批評,重啟已完成的調查,並延長試用期以「懲罰」盡責的記者,是配合政府打壓傳媒和新聞自由的行動。其後,港台機構傳訊組總監伍曼儀到場接收聯署信。

港台回應查詢時指,公務員事務局一直要求政府部門在處理公務員的續聘事宜上,須考慮有關員工的工作表現,及其他多方面表現,包括性情、品格及品行等,以作出整體評估,並重申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撐公共廣播運動」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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