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工程師向警擲垃圾桶蓋 判囚3個月
2020-11-06 16:53
見習男工程師涉於去年國慶示威期間,在荃豐中心天橋上向地面的警員投擲垃圾桶蓋。經審訊後於10月23日被裁定襲警罪成,今於西九龍法院判監禁3個月,被告申請保釋上訴獲得批准,期間不得離港。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梁文輝與家人關係良好,感化官亦肯定被告對家庭的貢獻,一直照顧病情加重的父親。在學業方面,被告品學兼優,DSE成績優異,他的中學副校長亦稱讚其對母校有貢獻。而此次的案件可能使其失去現有的工作,亦會影響到日後的發展。另外,辯方亦指垃圾桶蓋從高處擲向下並不會傷及他人,故相對罪行較輕,希望刑期不多於14日。
惟劉官指被告仍保留上訴的權利,可見被告毫無悔意。劉官亦指出襲警為嚴重罪行,絕不能姑息,應判以阻嚇性刑罰,藉以保護警察人生安全及社會安寧,否則就會導致警隊士氣大減,遂判被告3個月監禁。
24歲被告梁文輝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荃豐中心天橋上襲擊偵緝警員賴信安。
法庭記者:劉安琪
建立時間13:46
更新時間16:53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