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認交替控罪候懲 律政司決就圖縱火罪不提證供起訴
2020-11-11 15:28
56歲中年會計師劉少華為了「要嚇下啲警察」使他們對示威者克制,去年8月凌晨在元朗警署鐵閘外放置一堆淋上天拿水的報紙碎,當晚警方在附近檢獲一部打火機。他今在區域法院否認企圖縱火但承認一項交替的刑事恐嚇罪。區域法官葉佐文不滿律政司一方面要求法庭就被告認罪定罪,另一方面又要求被告否認交替控罪受審。終律政司就企圖縱火罪,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被告承認刑事恐嚇後還柙至本周五候懲。
案發去年8月15日凌晨近2時,兩名警員發現被告從元朗警署近狗房鐵閘出現,神色緊張,並向元朗商會小學方向離開。警員遂上前調查,並聞到其身上有強烈天拿水氣味,而鐵閘附近的地上亦有一堆報紙碎,同樣散發強烈天拿水氣味。
警方其後在附近花叢發現打火機,並以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我淋啲天拿水係想嚇下啲警察,等啲警察唔好對啲學生咁惡。」而他在警誡會面中亦承認在元朗警署外放置含有天拿水的報紙碎,目的是「嚇下警察」,使警方對示威者克制,但沒有點火念頭,而他否認在附近花叢所檢獲的打火機是屬於他的。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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