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欺詐及洗黑錢罪 「比特通」創辦人梁永熹脫罪

2020-12-04 16:38

法官裁定梁永熹5罪罪脫。資料圖片
法官裁定梁永熹5罪罪脫。資料圖片

虛擬貨幣「比特幣」的交易平台「比特通」創辦人梁永熹,涉嫌在2018年有意圖誤導一名女投資者把比特幣轉到離線錢包,從中騙取該女子1000個比特幣,變賣部分後獲利逾1100萬港元。梁否認一項欺詐罪及4項洗黑錢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指,女事主刻意迴避與BTL集團的關係令人生疑,經分析後接納被告解釋兩人曾進行比特幣與大眾幣的交易,故裁定梁5罪罪脫。

法官黃士翔在宣布裁決理由時指,辯方重要爭議被告梁永熹與女事主忻汝英事前曾以通訊軟件「密安訊」對話,二人在對話中談及二人以逾88.5萬大眾幣交換1000個比特幣,亦曾傳送錢包地址及轉帳通知。雖然專家證人指「密安訊」沒有電郵認證等,保密功能不夠完善,不符合商業應用程式,但原檔時間及雲端備份時間一致,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之下證明通訊軟件紀錄為捏造,黃官故接納二人在「密安訊」對話屬實。

事主多次否認2人在「密安訊」的對話招惹懷疑,她作供時又刻意迴避與BTL集團的關係,黃官不能在毫無疑點下接納其證供。另外,被告選擇以88.5萬個大眾幣,與事主交易1000個比特幣,經計算後多支付了逾177萬美元,但黃官指該為被告的商業決定故不予置評,而且被告一直沒有刻意隱瞞比特幣的足跡,故接納被告的證供,裁定被告5項罪名罪脫,但因被告自招嫌疑而拒絕其訟費申請。

記者 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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