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投寄內載貨品郵件往指定地區需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2020-12-17 22:10
香港郵政今日宣布,因應中國内地、歐盟27個成員國、英國、瑞士及巴西郵政機關的要求,由明年1月1日起,所有寄往當地的內載貨品、即非文件類郵件,需於投寄前提交電子報關資料。寄往美國的郵包類郵件已於2019年6月起實施要求,有關要求現擴展至內載貨品的各類郵件。
電子報關所需的資料與現時以紙張表格申報一樣,包括寄件人資料;收件人資料;以及內載物品的資料。
香港郵政已提供各項渠道供寄件人提交電子報關資料,市民可以隨時透過「郵件清關易」(easy-precustoms.hongkongpost.hk/epc/?lang=zh_TW)、「投寄易」及「我的特快專遞」網上平台或香港郵政流動應用程式提交電子報關資料。市民亦可使用各郵政局內配備的「郵件清關易」自助平台及/或「郵件清關易」平板電腦,根據簡單指示提交資料。
郵政機關提醒,寄往當地的內載貨品郵件如未附有電子報關資料,可能會導致清關延誤或不獲處理。寄件人應在郵件上填寫回郵地址,如沒有回郵地址,退回的郵件會被銷毁。因以上原因而需退回或銷毀的郵件,郵費將不獲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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