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12港人曾夾口供 稱若遇海警答「出海釣魚」
2020-12-30 14:17
12名涉嫌偷渡赴台灣的香港人,其中10人今早已判刑,當中鄧棨然和喬映瑜涉嫌組織偷越邊境,分別判囚3年及2年;至於李宇軒等8人涉嫌偷越邊境,各囚7月,罰款一萬元。庭審披露,12人出海途中曾夾口供,稱若遇海警答「出海釣魚」。
庭審披露,鄧棨然、喬映瑜在準備偷渡前期就已與「上家」商議偷渡計劃,並被「上家」安排組織策劃此次偷渡。今年8月間,鄧棨然購買了偷渡使用的快艇,著手做偷渡準備。他還在「上家」安排下專門學習了基本的快艇駕駛技能,並負責駕駛偷渡快艇。同時,喬映瑜負責與其他涉案人員溝通、聯絡。
8月23日凌晨,鄧棨然、喬映瑜分別聯繫其餘10人,在香港西貢布袋澳碼頭會合。鄧棨然、喬映瑜在碼頭現場組織其他涉案人員以「人鏈」接力的方式,將偷渡所需燃油、食品、望遠鏡、衛星電話等偷渡物資運送到快艇上。當日7時許,鄧棨然駕駛該快艇搭載上述11人,從香港布袋澳碼頭出發前往台灣。
出海過程中,喬映瑜向所有人交代注意事項,如互相監督拔出手機卡,如果遇到內地海警統一回答口徑為「出海釣魚」,喬映瑜還通過海上定位系統、衛星電話等手段與「上家」匯報快艇位置,直至在途經廣東管轄海域被廣東海警部門發現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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