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非法集結及藏噴漆罪成 理大男生判入更生中心

2021-01-04 17:10

前年除夕在太子一帶有示威者聚集,警方到場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前年除夕在太子一帶有示威者聚集,警方到場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前年除夕夜旺角始創中心外多人堵路,警方驅散時拘捕20歲理工大學男學生,在其身上搜出噴漆。大學生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和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2罪罪成,辯方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一步求情指定罪後3名教授導師主動撰文求情,指被告品學兼優,服刑時會繼續自修,希望法庭判刑顧及被告重要的5月份實習安排。裁判官施祖堯指為平衡懲罰和更生,加上判刑指引下別無選擇,判處被告入更生中心。

辯方再呈上3位教授和講師的求情信,指3人得悉被告定罪後主動撰文,形容被告本性不壞,學業成績優秀,反映其天份和勤力,又熱心社會,組織活動推廣健康知識,希望被告能趕及今年5月參與重要臨床實習課程,學以致用,貢獻社會。辯方又稱若非前年社會事件,被告不可能干犯法例,被捕後亦有反省和悔意,不再參與社會運動,繼續自修,希望法庭判處短期監禁以趕及實習。

施官參考判刑指引,指被告年輕、初犯,家庭背景良好,判刑應平衡更生和懲罰,糾正其行為,加上考慮到控罪和案情後,其20歲年紀按指引不得判監,別無選擇下2罪均判處被告進入更生中心,同期執行。

被告蔡頌希被控於前年12月3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荔枝角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並管有2支噴漆。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6:23
更新時間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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