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發電郵 提醒法院內禁展示不道德或令人反感物品

2021-01-19 10:27

沙田法院當值律師計畫辦事處告示板曾出現政治標語。資料圖片
沙田法院當值律師計畫辦事處告示板曾出現政治標語。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昨日向所有使用法院的機構發出電郵,提醒法院內展示物品必須合法,嚴禁不道德或令人反感的內容,展示的物品不得惹起公眾擔憂,或令公眾誤會司法機制的政治中立性,以及不得損害司法機構莊嚴及獨立的形象。另一切未經司法行政主任同意,不得於機構辦公室的外牆張貼任何宣傳物品。

本報得悉,該電郵昨天下午4時25分由司法機構總司法行政主任(產業)文定興發出,收件者包括駐守法院的一切法庭的使用者,包括懲教署,社會服務令辦事處、律政司檢控人員,警方,律師會,當值律師會和協調辦事處等等。

有關電郵指出司法機構作為法院大樓最關鍵使用者,有責任確保法院大樓管理得宜,提示各機構使用法院大樓運作時,必須遵守相關原則。

總行政主任在電郵中表明因應近日有機構使用者在辦公室內張貼物品引發事件,司法機構乃特意提醒向法院使用者的機構及職員須注意4大原則,包括所有展示物品必須合法,嚴禁不道德或令人反感的內容,展示的物品不得惹起公眾擔憂,或令公眾誤會司法機制的政治中立性。

有關司法機構發出的電郵,旨在提醒於法院大樓運作的機構使用者(包括政府及非政府機構)的管理責任,以及在其管理地方(尤其公眾可到達的範圍)展示物品的一般原則。這些原則包括所展示的任何物品應合乎法例,不應使公眾對其所提供的服務的政治取向產生不必要的疑慮,以及不應有損司法機構莊嚴和獨立的形象。

為確保法院大樓管理妥善,司法機構不時按需要就法院大樓的管理事宜(包括保安、防疫和展示物品等)與機構使用者保持溝通。

「港區國安法」於去年6月30日生效實施以來,警隊「一哥」連環打擊違反「國安法」的不法分子,但於上月8日名為「救救香港」(Save HK )的社交平台中,發現有網民附上兩張相片的一則帖文,標題為「沙田法院的當值律師計劃( Duty Lawyer Scheme)辦事處告示板竟張貼大量鼓吹港獨的文宣」。

「當值律師計畫」其後以書面回應本報稱,「這是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在履行我們的公共職責時,任何政治言論或討論都不能在辦公室內展示或討論。經過緊急的調查後,事件已向總部匯報,牽涉的個別主任亦受到嚴厲譴責。」

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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