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貨員堵路求情指僅1行車線受阻屬「小事」 押3月判刑

2021-02-01 17:27

當日示威者遊行後堵路警員到場清理。資料圖片
當日示威者遊行後堵路警員到場清理。資料圖片

示威者在去年5月發起反國安法遊行,演變成堵路示威。25歲售貨員當日在灣仔參與堵路被拘控,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裁判官錢禮在辯方求情時,明言「不認為(堵路)是小事」。被告准續保至3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

被告許智杰被控在去年5月24日,在灣仔菲林明道與軒尼詩道交界,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留下一個塑膠圍欄,對在上述公眾地方的車輛造成阻礙。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只打算到港島購物,並無預謀行事,加上事件只令一條行車線受阻,只是「小事」。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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