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仔警察宿舍外擲汽油彈判感化被覆核 上訴庭改判教導所命令
2021-02-04 11:21
15歲少年承認前年11月18日在柴灣已婚警察宿舍外擲汽油彈後被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判處感化和宵禁令。上訴庭潘兆初首席法官,彭偉昌上訴庭法官,和潘敏琦法官上月應律政司申請批准刑期覆核裁定刑罰過輕,並下令少年扣押至今,上訴庭考慮過案件嚴重性以及更生作用後,改為判處少年教導所命令。
代表少年的劉偉聰大律師引述各項報告,反映感化官和懲教署均同意少年有充分反省,建議法庭考慮更生中心或教導所命令,冀法庭判處最長羈留期為9個月更生中心令,當然實質長短由少年表現決定,至於教導所羈留期由半年至3年不等。法官潘兆初反問,長羈留期會否對少年更有幫助,坦言如果被告是成年人,誓必判囚以收阻嚇之用。劉大狀回應,現時是考慮刑期覆核,相信更生中心已足以提供警剔作用。
律政司一方,引述少年曾向感化官透露自己在他人威迫下犯案,律政司不同意這說法,又提醒法庭指,少年至今沒有回應他是否罔顧宿舍住客性命安全,潘敏琦法官批評少年欠缺同理心。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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