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增7埸所須強檢 包括恒大善衡康活書院及港台大廈
2021-02-20 22:44
政府已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7個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現時,在全港所有地區,如有住宅(包括商住兩用)大廈新增1宗或以上確診個案,或其污水樣本檢測呈陽性,顯示可能存在感染風險,均會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針對工作場所的檢測方面,如某一個工作場所出現2宗或以上的確診個案,便會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
按上述準則,今日(二月二十日)有7個指明地方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包括葵涌和宜合道33號雍雅軒第一座、觀塘曉光街101號秀茂坪(南)邨秀旺樓、油尖旺彌敦道521-523號禮基大廈、沙田香港恒生大學賽馬會住宿書院善衡康活書院、上水智昌路9號上水名都羅馬閣、沙田樂景街2-18號銀禧花園6 座,以及九龍塘廣播道1A號香港電台電視大廈。
強制檢測公告詳情如下:
(一)任何在2021年2月4日至2月20日期間曾身處上述指明地方超過2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2021年2月22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2月18日至2月20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二)任何在2021年2月7日至2月20日期間曾在上述工作場所工作或值勤的人士(包括全職、兼職及替假員工),須於2021年2月22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2月18日至2月20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此外,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提醒公眾,政府早前已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要求所有密切接觸者的同住成員接受強制檢測。任何人士若曾與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22條接受檢疫的人士(下稱「受檢疫人士」),在其檢疫開始之日或該日之前的14天居於同一居所,並且於該受檢疫人士完成檢疫前得知有關檢疫,便須在得知受檢疫人士須接受檢疫後的3天內接受檢測,並在接受檢測後的3天內,以電話(6275 6901)、傳真(2530 5872)或電郵([email protected])向政府報告檢測結果。
另外,政府明日會在觀塘秀茂坪(南)邨、火炭銀禧花園及上水北區社區中心為須接受強制檢測的當區居民及工作人員增設流動採樣站。位於葵涌石籬社區會堂的流動採樣站會延長服務日期至2月22日(星期一),位於深水埗楓樹街遊樂場的流動採樣站則會延長服務日期至2月23日(星期二)。
位於元朗安興遊樂場及天水圍天瑞體育館的流動採樣站均會延長服務日期至2月28日(星期日),並開放予所有市民進行檢測。
由2月22日起,位於黃竹坑體育館的流動採樣站會改設於黃竹坑遊樂場,暫定開放至2月28日(星期日)。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