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消費券用於街市及快餐店 惟不能繳交水電交通費
2021-02-25 08:44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發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向合資格港人派5000元電子消費券,但需要分期派發和使用。陳茂波表示,希望使用範圍盡量廣闊,一般本地商戶都可以消費,但不包括交通以及水電費等。他稱,每月1000元在香港都是日常使費,有部分市民平日都已經有消費,故規限每月必須使用1000元,有助提振消費。
陳茂波出席聯合電台節目時表示,明白基層市民生活狀況,指電子消費券本身可以於街市、快餐店等使用,若未安裝,可以申請防疫抗疫基金資助安裝,會重點跟進。
聽眾黃小姐表示,消費券不可以交租交電費,「好多人連食都無得食,咁點消費,餓死都未到七月啦,不如實際啲派錢啦」;聽眾李小姐表示,不少基層人士都失業,每日消費都是買餸等基本消費,屯門元朗不少街市都沒有電子支付設備,認為陳茂波不清楚基層生活,「每日最多用錢買餸,街市真係冇八達通,我住屯門,屯門元朗街市都冇,買10蚊3份菜的店舖都冇,司長可能不知基層人士生活」「唔係真係咁多嘢買,想儲起啲錢,又要每個月使晒。」
聽眾梁先生認為預算案離地,建議將5000元分五次派予領取援助計劃的人士,又擔心不少商店沒有電子支付設備。他提到,有關政府向失業人士擔保借貸,「真係想佢哋死咩,你不食人間煙火」。陳茂波稱,向失業人士擔保借貸,是給予多一個選擇予失業人士,屬輔助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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