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基國際涉非法進口都市廢物 被判罰款15000元
2021-03-02 18:29
環境保護署早前在葵青貨櫃碼頭成功堵截一宗從加拿大非法進口都市廢物個案,涉案的入口商「信基國際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15000元。
2019年11月,環保署執法人員於葵青貨櫃碼頭抽查兩個報稱載有ABS塑膠的海運貨櫃,截獲約41公噸混雜廢塑膠、廢印刷電路板、廢電線、廢紙及廢木等不同種類廢物。環保署即時將截獲的非法進口廢物,全數退回來源地及通知當地執法機關跟進,並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入口商。
環保署表示,為防止本港成為進口廢物的棄置地或非法轉運廢物的集散地,署方一直緊密與香港海關交流情報及協作,堵截以不同途徑非法進入香港的各類廢物。近年非法進口都市廢物的個案有所增加,主要來自歐美等地。署方2020年及2019年分別截獲五宗和六宗非法進口都市廢物個案,較2016年至2018年3年間僅有一宗個案顯著上升。因應這個上升趨勢,環保署與海外主管當局會持續加強情報交流及風險分析,聯同香港海關抽檢可疑貨櫃,以打撃此等非法活動。
環保署強調,都市廢物為受管制廢物,其進口受《廢物處置條例》規管。進口的都市廢物一般回收價值不高,最終大部分會被運往堆填區棄置,佔用香港有限的堆填區空間;如不當處置都市廢物,更會污染環境及危害公眾健康。環保署會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受管制廢物的活動,將違法者繩之於法。
環保署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出口商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不得進口或出口受管制廢物,否則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初犯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更可被判處罰款最高5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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