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衝突】現場片段無拍到汽油彈或火光佐證 19歲學生脫暴動罪

2021-03-09 10:35

被告葉君誠 (白色恤衫)。劉安琪攝
被告葉君誠 (白色恤衫)。劉安琪攝

前年8月31日港島區爆發多場示威衝突,警方在銅鑼灣一帶作驅散時,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期間一名學生被截停及拘捕。他否認一項暴動罪受審,姚勳智法官今於區域法院裁決時指,警員稱當日包括被告在內的一行4人,曾向其投擲汽油彈,惟現場所有片段均沒有拍到任何汽油彈或火光,認為其觀察不能被任何人或片段支持,終裁定被告罪脫。

姚官裁決時指,案發當晚8時10分,有300多名示威者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堵路,有人向警方投擲汽油彈,毫無疑問為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已構成了暴動罪。而證人警員蕭小虎供稱,當日包括被告在內的4人聚集在一起,其中兩人向蕭投擲了一枚燃燒中的汽油彈,之後4人一起轉身逃走。惟在當日案發現場的片段中,看不到有任何汽油彈和火光,而跟隨在蕭身後的另一名警員亦看不到該情況。姚官遂認為蕭的觀察不能被片段支持,難以完全安穩地信賴蕭,故裁定被告罪脫。

19歲被告葉君誠,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31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近崇光百貨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當日警方在港島掃蕩示威者,於軒尼詩道及波斯富街交界,見有人架設障礙物,亦有人向警員投擲汽油彈,於是上前追捕。

法庭記者:劉安琪

前年8.31港島區示威衝突。資料圖片
前年8.31港島區示威衝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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